即日起至109年11月05日23:59
有效憑證:自109年07月01日(三)至109年10月31日(六)。
登錄期間:即日起至109年11月05日23:59止
方案A:
凡於109年07月01日(三)至109年10月31日(六)期間內入住苗栗縣旅宿或於苗栗縣旅宿住宿+住宿期間於苗栗店家消費並取得發票/收據。
方案B:
活動期間內,於中台灣好玩卡網站購買苗栗地區相關電子套票(憑證需證明購買票券為苗栗地區相關套票,可提供發票明細佐證)。
方案C:
參加本國合法設立旅行業包裝之國內優惠旅遊行程團體旅客(憑證需證明有停留於苗栗旅宿,如:入住證明文件或代收轉付收據)。
※符合以上任一條件且累計消費達1,000元,持消費憑證至活動網站登錄,即可獲得抽獎序號, (消費滿一千元可獲得乙組抽獎序號,兩千元兩組,依此類推,消費單次最高累積上限為10組抽獎序號,每人不限次數,消費金額越高中獎機率越大)
範例:7/25-7/26入住A飯店一晚住宿金額6,000元,7/25於苗栗縣甲店家消費發票金額為3,000元,7/26於苗栗縣乙店家消費金額為11,000元
如何計算:共有三張發票/消費憑證,可分別上傳登錄獲取抽獎序號
1.入住A飯店一晚住宿金額6,000元,可獲得6組序號
2. 7/25甲店家消費發票金額為3,000元,可獲得3組序號
3. 7/26乙店家消費金額為11,000元,可獲得10組序號(消費單次最高累積上限為10組序號)
因此總共可以獲取19組抽獎序號
上述項目如有缺漏,報名視同無效。
以上抽獎方式皆由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協同見證,並於臉書粉絲專頁及活動官網公告。
期數 | 抽獎及公告日期 | 抽獎資格 | 憑證消費期間 | 領獎信函 寄回期限 |
領獎時間 |
第一期 | 109年08月10日下午02:00 | 即日起-08/05完成活動登錄,且尚未中獎之序號 | 2020/07/01 00:00-2020/07/31 23:59 | 08/25 | 公告於活動官網,統一頒獎,中獎人須配合縣府宣傳活動曝光 |
第二期 | 109年09月10日下午02:00 | 即日起-09/05完成活動登錄,且尚未中獎之序號 | 2020/07/01 00:00-2020/08/31 23:59 | 09/25 | |
第三期 | 109年10月12日下午02:00 | 即日起-10/05完成活動登錄,且尚未中獎之序號 | 2020/07/01 00:00-2020/09/30 23:59 | 10/27 | |
第四期 | 109年11月10日下午02:00 | 即日起-11/05完成活動登錄,且尚未中獎之序號 | 2020/07/01 00:00-2020/10/31 23:59 | 11/25 | |
縣長加碼 | 109年11月10日下午02:00 | 即日起-11/05完成活動登錄,且尚未中獎之序號 | 2020/07/01 00:00-2020/10/31 23:59 | 11/25 |
LUXGEN U7 TURBO ECO HYPER一台《共2名》市價$1,038,000
iPhone1164G 一台《共20名》市價$24,900
高級露營組一組《共15名》市價$22,000 ※內含摺疊桌椅組及Coleman網屋
住宿(泡湯)券一張《共36名》
期數 | 抽獎日期 | 獎品 |
第一期 | 109年08月10日 |
(1) iPhone11 64G 1台 (2) 高級露營組 2組 (3) 住宿(泡湯)券12張
|
第二期 | 109年09月10日 |
(1) LUXGEN U7 1台 (2) iPhone11 64G 4台 (3) 高級露營組 2組 (4) 住宿券10張
|
第三期 | 109年10月12日 |
(1) iPhone11 64G 5台 (2) 高級露營組 5組 (3) 住宿券8張
|
第四期 | 109年11月10日 |
(1) LUXGEN U7 1台 (2) iPhone1164G 10台 (3) 高級露營組 6組 (4) 住宿券6張
|
苗栗縣內合法旅館民宿可於苗栗旅宿資訊專區查詢